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莲花县“滨河花苑”杯城市风情摄影大赛 征稿启事
为庆祝建国60周年,树立莲花县形象、展示企业风采、迅速提升莲花县和参与企业知名度、树立良好社会形象、增加美誉度、培养企业文化的战略目标,中共莲花县县委宣传部主办, 萍乡市摄影家协会,莲花县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办莲花县“滨河花苑”杯城市风情摄影大赛。这次活动,旨在更好地提升全民对莲花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,宣传莲花县,同时宣传我县近年来城市建设风貌及社会人文发展的重大变化,激发人民热爱家乡、建设家乡的热情。 一、组织单位:主办单位:中共莲花县委宣传部协办单位:萍乡市摄影家协会 莲花县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网络支持: 莲花在线网二、时间安排:(2009年7月11日——2009年9月20日)第一阶段(7月11日—9月20日):摄影作品征集。第二阶段(9月20日—9月30日):初选展览作品并布展。第三阶段(10月1日—10月7日):摄影作品展览并评奖。 三、参赛人员: 各媒体摄影工作者,县属各单位职工、社区居民、村民、企业工人、中小学生及社会各界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,参赛人员年龄与身份不限。 四、参赛作品内容:1.莲花县自然风光2.莲花县民俗风情3.莲花县城市风貌4.莲花县校园及企业文化等5反映我县近两年来争创省文明城、卫生城、园林城等城市建设和群众文化生活的作品为主,作品要求原创,不接受后期合成制作的图片。 五、奖励:特等奖: 1名: 奖金各5000元(只限反映莲花县滨河公园范围的素材作品);一等奖1名 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3名 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20名 奖金各300元为了鼓励新人和新创,凡已在各种影赛获等级奖的作品不参加本次影赛评奖,等级奖同名参赛者不能兼得。前100名入选作品调稿免费放大并制作展板,国庆节期间在莲花县广场展示,并由专家评选获奖作品(未获奖的作品退稿并回赠调展作品,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可免费宣传使用)。 六、投稿方式及要求:1.网络投稿:莲花在线网(http://www.lianhua.ccoo.cn/)将开设莲花县“滨河花苑”杯城市风情摄影大赛专区,参赛者须在莲花在线网注册和提交参赛作品、作品描述、拍摄数据,为确保赛后的通知、联系,请参赛者在投稿的同时务必将真实姓名、性别、地址、电话等信息以站内短信的方式发送给论坛管理员。作品标题格式为:参赛-作品标题-作者(网名)。2.邮寄投稿:参赛者请附带一张A4规格的作品说明页,内容为作品名称、作品描述、拍摄数据及作者相关信息(请注明姓名、性别、通讯地址、手机号码等),邮寄及投稿地址为:莲花县委宣传部,邮编:337100。来稿请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莲花县“滨河花苑”杯城市风情摄影大赛参赛作品 七、特别声明:1.作品以反映我县近两年来争创省文明城、卫生城、园林城等城市建设和群众文化生活的作品为主为主题,仅限莲花县区域范围内取材。2.提倡具有新意的作品,尤其是反映莲花县各方面成就的新作,在不改变原实物风貌的前提下可做简单的技术调整,凡后期合成效果与实拍地景物不符的一旦发现,即取消参赛资格。3.作品规格:网络投稿参赛作品一律使用jpg格式,长边<800像素,图片文件大小不大于200K;传统照片规格统一为5X7英寸。4.谢绝已在全国各种影展中获奖或收藏的作品。5.对获奖和入选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进行本区的宣传使用,不另付稿酬。6.获奖作品需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提供20兆以上TIF格式电子文件(或2兆以上JPG格式电子文件),不提供者视为自动弃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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